Yingke Li Xuefeng lawy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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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介绍: 甲系国企且是工程机械行业巨头,在C市是利税大户,政法资源深厚,乙系机械制造加工企业,长期给甲提供配套加工服务。甲与乙自2008年起开始合作,乙给甲提供配套加工。自2012年开始,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及甲自身原因,甲方账期不断延长。拖欠乙的加工费用越来越多。至2016年,已经拖欠乙加工费及货款3000多万,乙不堪重负,通过朋友找到李学峰律师经过多次沟通,李学峰律师最终提出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建议,后乙经过股东会决议,决定背水一战,委托李学峰律师代为诉讼。
案情介绍: 甲系国企,乙系生产无人机的专业企业。甲于2017年与乙签订无人机买卖合同一份。后使用过程中,无人机发生坠机事件。甲要求乙赔偿,乙认为坠机系甲方私自改装导致,不愿赔偿。甲隧委托律师向甲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。乙接到法院传票后,找到其法律顾问律师李学峰律师,委托李学峰律师代为应诉。
案情介绍: 甲系建设工程公司,乙系建筑公司。甲于2012015年3月23日由甲将该工程发包给乙,甲作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乙签订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,约定由乙承包涉案工程建设,该合同落款乙方由乙签字。2016年2月20日甲向乙发出通知载明“乙:你与我公司2015年3月23日签订的施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,你的行为已造成我公司社会公众形象严重受损,限你7日内清退出场,逾期责任自负,并没收一切场地内的机具”。
案情介绍: 甲系乙企业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的普通合伙人,占合伙总额的1%,,丙系乙企业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的执行事务合伙人.后由于企业发展,丙未经甲及其他合伙人同意,将乙企业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的份额以1元的价格转让. 甲认为乙、丙侵权,向上海虹口区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乙丙连带赔偿其损失1300余万。乙、丙接到法院传票后,找到其法律顾问律师李学峰律师,委托李学峰律师代为应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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